新闻速食||岳阳市立法保护东洞庭湖

作者:校团委秘书部 时间:2020-05-09 点击数:

岳阳市立法保护东洞庭湖


妨碍水上交通,破坏生态环境,挤占候鸟栖息地……曾经,洞庭湖环湖大堤临水处搭建的一个个钓鱼台造成一系列问题,多部门去取缔却遭遇“顾头不顾尾”的尴尬。

与生产生活区高度重叠,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临的管理难题远不只是违建。直到《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施行后,各部门明确职责,各项管理机制才逐渐理顺。

谷雨刚过,洞庭湖畔,水波青碧。

李飞云站在湖堤上,看着远处自在翱翔、即将北去的候鸟,欣慰地说:“人鸟两相安的日子,终于是回来了!”

李飞云是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桑湖管理站站长,保护区与人类生产生活区高度重叠,曾面临巨大的管理难题。

为加强治理,2018年11月30日,《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在属地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下,岳阳县、华容县、汨罗市、君山区、南湖新区等都按照要求,加紧组建东洞庭湖生态保护联合执法队伍,岳阳市市直部门对此进行监督指导。

沿着洞庭湖大堤前行,可见晚归的候鸟在堤两侧的采桑湖和大、小西湖流连。

这处“候鸟天堂”,以前每到冬春季节,就让李飞云紧张不已。有的游客为了捕捉精彩画面,会设法接近候鸟栖息地。他不得不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巡逻力度,对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游客进行劝离,但总有游客不听劝阻。

“现在,我们去巡逻,都随身带几本《条例》。”李飞云说,碰见个别不听劝阻的游客,工作人员就亮明法规,再不听从,就根据《条例》赋予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湖堤边的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共教育大厅里,也摆着单行本《条例》,让游客知晓法规。

去年《条例》施行后,岳阳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开展了大量的宣教工作。随着《条例》越来越深入人心,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濠河村村民马礼兵心里的那股气儿,消了。

此前,因为见洞庭湖边游玩的人多,马礼兵和一些附近居民私自在湖滩上搭建烧烤灶台,经营出租。被街道组织的施工队拆除后,他有些不服气,常跑到湖边上去瞧瞧,“既想看保护是不是一阵风,也想看查处是不是一碗水端平。”

“现在还去什么,已经知道这是违法的了,谁还敢去做?”马礼兵说,《条例》出台后,管理措施越来越严,“别说花几百块建的灶台,就是花几百万建的餐饮船,也一条不剩!”

“现在全社会对生态保护都非常重视,我们尤其绷紧了这根弦。”高大立说,按照《条例》规定,去年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岳阳县政府将原长期停留在红旗湖核心区内的20余条渔船进行了集中处置,确保了核心区无人为干扰;对缓冲区洲滩承包种植进行清理;对东洞庭湖候鸟种群数量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保护区核心区大、小西湖及壕沟实施封闭管理。2020年,东洞庭湖监测记录到越冬水鸟共7目12科51种,达24万余只,所记录鸟类数量及种类为近10年之最。

“要让好的生态环境长久保持下去,还需要充分利用好、完善好《条例》,通过法规普及,让所有人都树立环保意识,参与到保护中来,让保护工作成为常态。”高大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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