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19 点击数:

各系分团委: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团委决定,在学院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广泛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      活动时间:2011-2012学年。

三、      活动组织形式:各分团委具体负责,以团日活动形式开展。

四、      活动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思 

想道德建设。

五、      活动具体安排:

1.成立小组。学院成立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小组邀请院领导担任顾问,并组建推进小组,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提供组织保证。

2.制定工作计划。分团委根据我院教育活动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的教育活动计划。

3.广泛动员。分团委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帮助团员统一思想,明确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4.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网络、板报、橱窗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宣传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经验和体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兴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学生干部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做学习的表率和模范。

6.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合力,要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要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7.利用专题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三个层面组织开展“成长、成才、诚信”学习讨论。

8.将“文明生活,健康成才”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不断创新主题设计、组织模式和活动方式,引导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回报社会、遵守公德、健全身心。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和表彰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学生,感动社会。

六、 活动要求:

1、要注重课堂教学和课余学习生活结合起来。在上好大学生思想道德课的同时,开办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讨论会、座谈会等。

2、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

3、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

4、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到学生干部思想教育内容体系中,提高学生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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