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共青团湖北省委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我校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选工作,现将我校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励设置
活动中拟评选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10名。在省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择优推荐74人参加全国评选(团中央、全国学联拟从我省遴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74名,其中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1名)。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我校推报工作含校、院两级体系。各单位团总支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一)院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8月25日)
各团总支负责组织本单位推报工作。通过开展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遴选出“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各单位推报名额为1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5日前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的电子版(Word版)及每名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校+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报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和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请于9月1日报送至校团委(综一109)。
(二)校级评选阶段(9月1日至10日)
结合各单位推荐情况,校团委将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根据候选人的参评情况最终评选出“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2名,填写《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作为校级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七、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
2.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本单位自强之星推选工作,积极宣传“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强化跟踪培养。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校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本单位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真正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联系电话:027-87934613
电子邮箱: qcxyxtw@126.com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