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章程

作者: 时间:2016-12-2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1.社团的类型:学生社团

2.社团的宗旨:本着充实同学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加强学术交流、共同进步的宗。

3.社团的任务: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平台。

4.  最高原则:社团所有活动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章          

1会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

2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统筹部、外联部、宣传部和项目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并根据活动情况成立不同的课题组

(1) 策划部: 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 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并管理社团财务。
  (3) 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软件学社的各项活动、发布学社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更新网站,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技术部: 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给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5) 理事会: 由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总结经验,筹划活动,考核新人。
  (6) 联络组: 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3.
各部门下设具体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者降级。
4.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           日常制度
1.
申请制度:武汉晴川学院全体在校学生,遵守会规,均可申请参加。
2.
社员义务:社员应热爱社团,诚心为同学服务。社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和维护本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贯彻执行社团各项决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社团反映社员的意见和要求。
3.
社员权利:社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社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社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社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至少三名社员可以发起专项小组,当小组发展为超过六人时可申请成立部门,部长必须参与过至少一次专项活动。
4.
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5.
活动制度:社团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统筹部统一管理。
6.
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理事会接将定期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社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免除不合格。

7. 人员职务:

1)会长;

2)副会长;

组成:理事会

3)策划部部长;

4)宣传部部长;

5)外联部部长;

6)技术部部长:

成员:若干

7 特聘老师:

相应二级学院教授、老师,校外特聘教授、老师等。

第四章           财务制度

1. 社团经费来源有:会员交纳的会员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学院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

2. 学社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团工委监督,并在社团网站上对全社公开。

3. 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购买奖品、制作宣传材料、租用场地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第五章           换届制度

1.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纳贤才。

2.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3. 换届大会后一个半月内,原理事会开始考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在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问题就不予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4. 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与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常离任,对该职位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5. 会长在任期内出现严重问题的,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员通过方能任免。会长非正常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选出新会长。

第六章          

1. 本条例适用于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社团,对本条例的修改,须由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社团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2. 本条例由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社团进行解释。

3. 本条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实施。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 鄂ICP备10004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