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充分切实保障团员、学生的民主权利,为共青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胜利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制定两代会代表及初选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两代会的代表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组织关系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中国共青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同学,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六)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舞弊情况;
(七)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校、院级处分。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人数的比例及分配(附件1)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本次两代会筹委会讨论,共青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80人,列席代表若干。
本次两代会共有6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组织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学生意见,按照各系人数4.5%的比例(包括当然代表),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人数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向两代会筹备组呈报代表人选名单。
筹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代表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三、代表的权力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提案权;
(三)监督和审评两代会的工作;
(四)对两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代表的义务
(一)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执行大会的各项决定;
(二)遵守大会纪律,妥善保管大会所发材料,不得转借给别人、不得遗失;
(三)会议开始后,保持会场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不随意走动,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在会场内吸烟,将移动通讯工具调至无声状态;
(四)入场后在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因故不能出席者应提前一天向大会组委会请假,并递交书面申请。
五、候选人条件
(一)必须具备代表资格;
(二)学习成绩优秀,2009学年度必修课无挂科;
(三)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
(四)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为人正直;
(五)群众基础良好。
六、推荐候选人
(一)由团委推荐往届优秀学生干部;
(二)各系在本系代表人数中民主推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候选人。
七、自荐候选人
推选之外的其他学生代表采取个人申请自荐的方式。
八、候选人需向大会递交个人简历一份(100-300字),全面真实的介绍个人情况。
九、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第一轮候选人资格。
十、第一轮候选人的人数比例按各系人数的1%划分(附件2)。
附件1: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初选候选人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