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初选候选人产生办法

作者: 时间:2010-05-04 点击数:

各系分团委:

为充分切实保障团员、学生的民主权利,为共青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胜利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制定两代会代表及初选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两代会的代表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组织关系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中国共青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同学,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六)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舞弊情况;

  (七)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校、院级处分。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人数的比例及分配(附件1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本次两代会筹委会讨论,共青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80人,列席代表若干。

本次两代会共有6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组织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学生意见,按照各系人数4.5%的比例(包括当然代表),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人数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向两代会筹备组呈报代表人选名单。

筹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代表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三、代表的权力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提案权;

(三)监督和审评两代会的工作;

(四)对两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代表的义务

(一)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执行大会的各项决定;

(二)遵守大会纪律,妥善保管大会所发材料,不得转借给别人、不得遗失;

(三)会议开始后,保持会场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不随意走动,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在会场内吸烟,将移动通讯工具调至无声状态;

(四)入场后在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因故不能出席者应提前一天向大会组委会请假,并递交书面申请。

五、候选人条件

(一)必须具备代表资格;

(二)学习成绩优秀,2009学年度必修课无挂科;

(三)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

(四)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为人正直;

(五)群众基础良好。

六、推荐候选人

(一)由团委推荐往届优秀学生干部;

(二)各系在本系代表人数中民主推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候选人。

七、自荐候选人

推选之外的其他学生代表采取个人申请自荐的方式。

八、候选人需向大会递交个人简历一份(100300字),全面真实的介绍个人情况。

九、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第一轮候选人资格。

十、第一轮候选人的人数比例按各系人数的1%划分(附件2)。

 

附件1: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初选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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