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工作,提高团支部活动的创造性和实效性,院团委决定举办2013年 “特色团日”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团结全体同学,总结团建活动成果,发挥共青团员的带头作用。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承办单位:院团委组宣部
三、参评对象
全院各团支部
四、活动主题
重大的节气或纪念日:植树节、清明节、五四、端午节、建军节、中秋节、教师节等。
社会热点:勤俭节约、食品安全、空巢老人、教育、文明乘车、反腐倡廉等。
五、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013年11月
六、活动安排
(一)自2013年3月起至2013年11月,各班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主题性团日活动,并从中选取3个活动上报参评。
(二)各系评议推荐(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30日):各系分团委对本年度各团支部团日活动进行集中评议,原则上按照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并组织申报材料。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系2个,电信系3个,计科系3个,信管系2个,经管系8个,英语系3个,新闻系1个。
(三)全院评比表彰(2013年12月):由学院组成评审团,根据评比标准,对参评团支部集中进行评比,并评选出优秀团支部。
七、评分标准 (见附件一)
八、活动具体要求
(一)每项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方案详细。
(二)各团支部需做好活动资料备份(包括宣传资料、照片、媒体报道和总结心得等),装订成册并分别装入档案袋。上报的视频材料必须为直接录制的活动流程。
(三)本活动负责人须认真跟进各班团日活动,做好量化考核与评估总结。
(四)参评团支部根据要求制作ppt,并在评比现场进行播放。
(五)春游、秋游等外出娱乐性活动不得作为团日活动参评。
七、获奖团支部由学院统一予以表彰
共青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特色团日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
评比采用百分制,各参评团支部推选一位代表发表3—5分钟的现场演讲,各评委根据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评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为各参评团支部的最后得分。具体评比标准如下:
(一)活动内容(15分)
1、有内涵,注重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1—5分);
2、积极向上、丰富多彩, 能够与校园文化建设密切相关(1—5分);
3、主题鲜明、紧扣时代主旋律,能起到很好的思想引领作用(1—5分)。
(二)活动形式(10分)
1、创新、多样化,能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并有兴趣主动参与其中(1—5分);
2、贴近学生生活,活动时间和空间安排灵活,能提高同学参与度(1—5分);
(三)活动选题(10分)
1、正确、实际,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1—5分);
2、主题新颖,有创意,对传统活动的思维模式有全新的突破,或是进行的传统活动时有独特之处 (1—5分)。
(四)活动的参与情况(10分)
1、参与者占班级人数75%以上8—10分;
2、参与者占班级人数50%到75%为6—8分;
3、参与者占班级人数50%以下4—6分。
(五)活动资料的收集(30分)
详细数据参见附件。
(六)活动的实际效果(15分)
1、同学们反应热烈,参与活动积极性强,大大增强支部的凝聚力(1—4分);
2、对本系乃至全院同学有启迪教育作用(1—3分);
3、对校园文化建设有促进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应(1—4分);
4、宣传途径多样化,能利用广播、展板、板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1—4分)。
(七)演讲者的现场表现能力(10分)
普通话标准、演讲出色、穿戴整齐、描述得当。
二、加分条件
团日活动经省级或市级新闻媒体报道,能够增加学校的影响力,同时也起到一定社会效应的酌情加分(不累计加分)。
注:本细则由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