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晴川学院2023—2024学年院级团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时间:2023-09-12 点击数: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制订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充实新生团员青年的理论素养、提升实践能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校团委决定进一步规范并推进院级团校工作发展。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院级团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团校工作,要把团校建设纳入自身工作内容体系进行统筹规划和落实,并积极向同级党委(党总支)汇报工作。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院级团校校长,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并积极参与团校授课。

各团总支要积极探索团校学员学习表现的评价结果运用到“推优入党”、评优评奖和学生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并在院级团校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 “青马工程”在学院层面的推动实施。

2.规范完善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三会两制一课”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团校工作制度及具体工作方案,在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学员的选拔与推荐、团课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学员的管理与考勤考核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目标、内容和办法,使团校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开展。

3.科学设置团校课程

院级团校授课主题设置要以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基本原则。突出政治培训的主要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理论教育,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中心内容;要加强团史团情教育,着力提升团员意识;设置反分裂,反渗透相关内容;要突出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根据学员需求设置能力提升课程,着力加强学员综合能力培养。

每期团校授课总课时不少于10课时,可按照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红色教育、交流研讨等单元设置教学模块,探索并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努力提升团校培养成效。

1.理论学习。引导学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了解及掌握团史团情;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就党的创新理论、重要战略思想、重大政策以及社会思潮、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2.社会实践。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红色教育。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团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观看反映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建设时期的影片,观看反映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事迹的影像资料,开展红色专题活动等。

4.交流研讨。组织学员小组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讨论、质询,就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辩论,就学习、实践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交流。

5.组建师资培训团队

院级团校师资力量可由校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专职团干部、先进青年典型、“百生讲坛”优秀主讲人等构成。

学院团委书记必须要讲团课;鼓励学院党政领导走进团校,关心支持团校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年度校级团校师资库提供的课程资源,结合团校课程设置情况邀请对应老师授课。

二、具体要求

1.团校培训是对团员进行系统化、正规化教育的良好方式。希望各学院团委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团校教学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在2024年55日前全部完成。

2.各单位在10月26日(周三)前提交培训计划(模板见附件1)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综一104校团委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再具体实施。

3.各单位在院级团校课程结束后按要求提交总结(模板见附件2)和优秀学员名单,在2024年5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综一104校团委办公室。每节团课结束后请将新闻稿件发送至“晴川青年”网站进行展示。

各学院所提交的培训计划、工作总结将作为“先进团总支”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027-87934613

电子邮箱:qcxyxtw@126.com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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